揭祕:清朝總督和巡撫哪個職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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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清朝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身爲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大一統王朝,清朝借鑑了歷朝歷代的得失,使其自身制度達到了登峯造極,可謂是集大成者也,因此清朝被稱之爲君權高度集中的朝代。

何爲君權高度集中呢?

君權集中的意思就是皇帝是否可以真正的大權獨攬、言出法隨、生殺予奪或者隨心所欲嗎。

說到這裏可能有人就疑惑了,古代的皇帝不都是這般嗎,是天下共主是九五之尊。其實說實話不是每一位古代皇帝都可以大權獨攬隨心所欲的,不然怎麼會出現那麼多權臣架空皇帝、後宮干政、太監亂政等情況呢?

而皇帝想要真正的的大權獨攬,有兩個方法。一是諸如秦皇漢武那般,個人手段高明,利用權謀之術使得下面人老老實實的,這屬於考驗皇帝的個人能力。二是在制度上防微杜漸,像歷史上的很多權臣,都當過百官之首的丞相,因爲權力太大,所以纔有機會架空皇帝。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時期,乾脆以防萬一直接將丞相制給廢除了,效果也挺好的,大家看看有明一代權臣壓根沒幾個,至於威脅國家社稷的更是沒有。

揭祕:清朝總督和巡撫哪個職位更高?

而制度上進行君權集中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皇帝的個人能力倒是其次了,主要在制度上長久的制約各方不穩定的因素,對於皇帝個人能力要求並不高,很明顯是個長久之計。

清朝就屬於是制度上完善的情況,所以大部分皇帝可以做到真正的大權獨攬,因此被稱之爲君權高度集中的朝代。

那麼今天宋安之就以清朝的官制入手,來說說爲什麼總督對於巡撫做不到官大一級壓死人的效果,來說說這背後清朝制度上的高明之處。

清朝的總督、巡撫是地方上的最高長官,屬於是一方封疆大吏。其官制沿襲於明朝,只不過明朝的總督、巡撫屬於是臨時差遣性質,事後便裁撤,並非固定官職。性質有點類似於某地區發生大事了,朝廷派遣過去的欽差大臣或者救火隊長,將大事解決了以後就回京去了。

到了清朝,總督、巡撫成爲固定官職,成爲省區一級的最高長官。如果以龐大的官僚系統分爲中央系統和地方系統來看,那麼總督、巡撫就是地方上的最高長官,是朝廷在地方系統上的代表,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揭祕:清朝總督和巡撫哪個職位更高? 第2張

以職責上來說,巡撫負責的是一省的民政和軍政。而總督則是負責數省或者一省的民政和軍政。

清朝剛開始是八督十二撫,後來增爲十五撫,最後增爲十八撫。八督分別是:直隸、兩江、陝甘、閩浙、湖廣、四川、兩廣、雲貴。

一般來說總督是正二品官階,照例兼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這樣下來是從一品。巡撫則爲從二品,照例兼兵部右侍郎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這樣下來爲正二品。當然有個別德高望重的巡撫可以加兵部尚書銜,這種加銜不同於兼銜,不會隨着職務而改變,而是一直算數的。

也就是說總督在官階上一般都會大巡撫一級,並且按照清制總督可以節制巡撫。按照古代官場上官大一級壓死人的思維來看,總督肯定將巡撫拿捏的死死的,使巡撫老老實實的。

但是縱觀清朝歷史,總督和巡撫互相攻擊的情況可謂屢見不鮮。諸如嘉慶年間的兩廣總督那彥成,爲了爭權奪利,彈劾攻擊廣東巡撫百齡,將其罷官。後任的廣東巡撫孫玉庭,又彈劾那彥成濫賞官職過錯,將那彥成給趕下兩廣總督位子。還有清末兩江總督曾國藩彈劾江西巡撫沈葆楨,結果是朝廷並沒有明顯懲罰任何一方,而是各打五十大板。

可以說清朝的總督和巡撫互相彈劾攻擊,是一種常見的政治事件,而且還是勢均力敵,不會出現總督次次佔上風的情況,朝廷也不會維護官高一級的總督威嚴,而是相當公平的處理其互相攻擊的事情。

那麼爲什麼會這樣呢?

因爲朝廷是有意營造總督和巡撫不合的情況,以此使雙方爲了爭權奪利,互相彈劾攻擊,不至於地方上形成總督或者巡撫一家獨大的情況,而是兩強相爭的情況,避免出現一家獨大尾大不掉的情況。

那麼總督和巡撫都不傻,爲什麼就甘願如朝廷所願那般出現互相攻擊的事情呢,因爲清朝在地方官制上面,設置的太過巧妙。

首先總督、巡撫雖然官階有高低之分,轄區也有明顯區分。但是職責範圍卻很是模糊,朝廷壓根沒有給他們區分清楚,這其中很多職權範圍是高度重合的,使總督和巡撫做不到各司其職,而是往往因爲重疊的職權範圍而爭權奪利,甚至撕破臉皮互相彈劾攻擊。

揭祕:清朝總督和巡撫哪個職位更高? 第3張

而且這裏要搞清楚,總督對巡撫只有節制之權,並沒有直接領導的權力。所以同是朝廷命官,你總督對我沒有領導之權,巡撫自然敢跟總督叫板。

清庭也有意火上澆油,特意將一些總督和巡撫的治所設在同一城市: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治所同駐廣州、閩浙總督與福建巡撫治所同駐福州、湖廣總督與湖北巡撫治所同駐武漢、雲貴總督與雲南巡撫治所同駐昆明。

總督和巡撫本來就不對路,治所又同處一城,這樣一來斗的自然更爲激烈了。

地方上的總督和巡撫斗的越厲害,清庭是越高興,最起碼不會形成一家獨大的情況。如果地方上高度一致,清庭反而不放心了。不過清庭也很聰明,諸如四川總督和直隸總督,別說巡撫和總督同駐一城了,就是連巡撫乾脆都沒有設立,因爲四川在清朝很長時間內屬於邊疆屬於是戰事頻發之地,所以乾隆年間開始四川總督兼巡撫之事,巡撫實際上被撤銷。而直隸則是以北京爲中心,其重要程度自然不言而喻,所以雍正年間直隸巡撫被裁,由直隸總督全權負責。這兩個地方如此設置,就是免得巡撫和總督爭權奪利耽誤了正事。

當然隨着時間發展,這種情況也有所改變。

比如說因爲同城之督、撫一向不和,所以後來廣東巡撫一職被撤。到了清末兩江總督只對江蘇有管轄權力,對於安徽和江西不再有此權力。

而到了清末,因爲平定太平天國以後,中央朝廷式微,督撫開始日益權重。這時期開始督撫之爭不是重點,督撫與朝廷的爭權奪利反而成爲重點。

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更是凸顯出督撫之權重,重到連朝廷都控制不了的局面,當時的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兩廣總督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四川總督奎俊、山東巡撫袁世凱、鐵路大臣盛宣懷等人,拒不承認慈禧太后的宣戰詔書,並且聯名與八國聯軍簽訂了“東南互保”協議,史稱東南互保事件。

正所謂以史爲鑑,通過以上歷史,可以看出清朝在制度可謂是煞費苦心,諸如地方制度上,刻意營造出總督、巡撫不和的局面,避免一家獨大,保證了中央朝廷的集權,在很長時間內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後來平定太平天國以後的督撫日益權重,甚至出現不聽朝廷號令的東南互保事件,更是透露出封建社會帝制家天下的弊端,中央爲了集權與地方的關係很是敏感,放在朝廷控制力強大的時候沒什麼,朝廷式微以後,往往是再好的制度,也起不到好的制約效果,所以說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好的制度還是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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