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廈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的歷史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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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望廈條約對中國的影響

中美《望廈條約》共34款,並附有海關稅則。主要內容爲美國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與英國同等的權利。也就是說,英國通過鴉片戰爭獲得的特殊權益,除割地、賠款外,美國全部獲得,而且在許多方面危害中國更厲:美國根據利益均沾的原則,取得了中美條約中除割地、賠款的種種特權,此外還獲得了更多的權益。顧盛自詡有16處超過了中英條約。這些新的權益主要是:

(一) 剝奪中國的關稅自主權。條約規定,中國日後要修訂關稅率(《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定稅率爲值百抽五),“須與合衆國領事管官議允”,美國據此取得了參與確定中國關稅的特權。

望廈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的歷史影響

(二)擴大領事裁判權範圍。條約規定:中國國民與美國國民發生訴訟事件,美國國民由美國領事等官員捉拿審訊,按照美國法律與慣例處理;美國國民在中國與別國國民發生爭議,“應聽兩造查照各本國所立條約辦理”,中國官員無權過問。由此,清朝對美國國民的逮捕、審訊定罪、懲治的司法權力全部喪失。這是對中國司法權的嚴重侵犯。

(三)侵犯中國的領海權。條約給予美國兵艦到各通商口岸“巡查貿易”的特權,中國官員非但不能管轄,還要“以平行之禮相待”,這樣美國軍艦便可以在中國領海自由遊弋,在通商口岸任意出入。清朝港口官員須“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國的美國商船,清朝無從統轄。

(四)規定了12年後可以“修約”的條款。此外,條約還同樣規定了片面最惠國待遇,如果中國日後給他國以某種優惠,美國應一體均沾。

望廈條約的簽訂對中國的歷史影響 第2張

(五).文化方面的特權。條約准許美國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開辦醫院,設立教堂,爲美國在中國進行文化宗教滲透提供了便利,併成爲列強進一步勒索的先導。

《望廈條約》是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美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後來美國資產階級學者丹涅特(1883―1949)也承認:“美國在《望廈條約》中第一次顯現了帝國主義的色彩。”《中美望廈條約》它是加在中國身上的又一道更爲沉重的枷鎖,併成爲爾後中法《黃埔條約》及其他帝國主義列強與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範本。它是美國初期侵華活動的第一個罪惡記錄,進一步破壞了中國的獨立和主權。

《望廈條約》的訂立使中美兩國間的正式外交關係從一開始就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上,這不能不給以後中美關係的發展蒙上濃重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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