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弘有哪些作爲與成就?他在儒學方面有哪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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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弘,名弘,字季,一字次卿,西漢大臣,官至丞相,封平津侯。他是西漢建立以來第一位以丞相封侯者,爲西漢後來“以丞相褒侯”開創先例。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孫弘少時爲吏,牧豕海上,四十而學,謹養後母。漢武帝時期,先後二次被國人推薦,徵爲博士。十年之中,從待詔金馬門擢升爲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先後被任爲左內史(左馮翊)、御史大夫、丞相之職。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公孫弘於相位逝世,諡獻侯。其在職期間,廣招賢士,關注民生,併爲儒學的推廣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曾著有《公孫弘》十篇,現已失佚。

主要成就

理論思想

公孫弘是公羊學家,他沒有留下自己的理論著作,其思想主要在他的賢良對策中反映出來。

公孫弘的最高哲學範疇是“和”。公孫弘認爲任何兩種事物都是對立的,但又是統一的,統一的基礎便是“和”。在社會政治領域中,人主和百姓是兩個對立的階級,但人主如“和德”,百姓就會“和合”,從而達到一種天下太平的和諧局面。作爲社會領域中的個人來說,心同氣、氣同形、形同聲都是相互對立的,但“心和”就會“氣和”,“氣和”就會“形和”,“形和”就會“聲和”。同時,公孫弘又通過這種對立統一關係把人同天地聯繫起來,得出“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的結論,從而達到一種“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公孫弘認爲,“和”不僅存在於社會領域之中,也存在於自然界之中,“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蓄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既然“和”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統治者應把它作爲最高政治理想。公孫弘認爲,統治者只有把握住“和”,才能使“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說義,奉幣而來朝”,出現一個太平盛世的局面。

公孫弘有哪些作爲與成就?他在儒學方面有哪些貢獻?

從“和”這一哲學範疇出發,針對漢武政治,公孫弘提出了治國安民的八項主張。這八項主張實際上講的是兩個問題:一是國家要節儉,輕徭薄賦,愛惜民力,爲百姓創造良好的生產與生活條件;二是朝廷用人要因任授官,任人唯賢,賞罰分明,使官盡其責,人盡其才。

公孫弘認爲,統治者治理國家,首先要使人民信服,統治者只有做到“業之”、“理得”、“有禮”、“愛之”,才能使人民“不爭”、“不怨”、“不暴”、“親上”,這是對公孫弘的“和”中“人主”和“百姓”這一對立統一關係的具體闡述。公孫弘在此強調禮義的重要性,認爲“禮義者,民之所服也。”同時,光有禮義還是不夠的,還要明賞罰,只有用“賞罰順之”,才能使“民不犯禁也”。公孫弘把禮義和刑法結合起來,從而得出“法不遠義”、“和不遠禮”的結論。

公孫弘的思想中滲進了不少法家成份,如“因能任官”、法義結合、賞罰分明等。不過,公孫弘與單純的法家又有顯著區別。他不像韓非那樣否定仁義,而是肯定仁義,並講求德政,認爲“天德無私親,順之和起,逆之害生”, 是比較典型的儒家思想。由是觀之,公孫弘既不是單純的儒家,也不是單純的法家,而是把兩者巧妙地揉和在一起。

公孫弘有哪些作爲與成就?他在儒學方面有哪些貢獻? 第2張

政治作爲

罷西南夷、蒼海郡工程

公孫弘對於邊疆問題趨於保守。從建元年間第一次出使匈奴時言不合漢武帝之意到元光年間出使西南後反對通西南夷工程,再到反對置蒼海郡、朔方郡及五原郡,公孫弘始終將邊境百姓的疾苦放在第一位。多次向漢武帝諫言停止邊疆的營造工程,儘管武帝一直不以爲然,公孫弘卻從未放棄。元朔三年,升任御史大夫不久的公孫弘再次向武帝提出停止西南、蒼海、朔方、五原的修建,在被朱買臣駁斥的體無完膚後,公孫弘依然沒有死心,自退一步要表示贊成朔方郡的修建但仍然要求停止西南夷、蒼海郡的建設。武帝這才同意。

反對任用酷吏管理百姓

公孫弘認爲酷吏行事過於殘忍,如果任用酷吏擔任郡守之職,勢必對待百姓不仁。因而反對漢武帝提拔酷吏寧成爲郡守。

使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

遊俠郭解在大赦之前多有命案,雖然後期有所轉變,然而他的門客卻因爲他人對郭解不敬而殺人。按當時法律郭解應無罪釋放,然後公孫弘卻諫言郭解之罪大逆不道應該誅滅。東漢荀悅認爲,遊俠在民間作威作福,培養自己的勢力,他們違背道德破壞法紀,造成社會的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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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貢獻

公孫弘於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提出並擬定了爲“五經博士”設弟子員的措施,以及爲在職官員制定了以儒家經學、禮義爲標準的升官辦法和補官條件。內容大致可歸納爲如下四個要點:

1、遵循“三代之道”,以實現天下“教化”爲務,先辦好中央官學,而後推廣於地方。

2、規定爲博士官設置正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擇民十八歲以上,儀狀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們所擔負的國家徭役賦稅。

3、設“受業如弟子”的旁聽生。由郡國、縣道邑推薦“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的優秀青年,經郡守、王相審查屬實後送報太常,成爲旁聽生。旁聽生沒有定員。

4、定期的考覈及任用制度。規定滿一年後舉行考試,如能通一經以上的,就補文學掌故缺,特別優秀的可以做郎中。才智下等及不能通一經者,令其退學。

以儒家經學、禮義爲標準的升官辦法及補官條件,則主要是以“通一藝(經)以上”、“先用誦多者”爲準,其中品級高的可任左右內史、太行卒史,品級低的也可任郡太守卒史或邊郡太守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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