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與文學方面,第五琦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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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琦(712年-782年),字禹珪,京兆長安(今陝西省西安市)人,唐朝中期政治家、理財家。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開元十四年(726年),第五琦以明經科入仕,歷任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京兆尹、太子賓客、戶部侍郎判度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度支使、鑄錢使和鹽鐵使等官職,封爲扶風郡公。第五琦建策起江淮財賦,創榷鹽法,改革貨幣制度,爲安史之亂後的唐朝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建中三年(782年)八月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追贈太子少保。

主要成就

經濟

建策起江淮財賦

第五琦的經濟主張和臨難請命,使驚恐不安的玄宗開始意識到,確保江淮財賦轉運西北至關重要。於是,便定下經濟大計,並讓第五琦赴江淮,籌集和調運財賦。第五琦到任後,從開發財源着手,採取了比較寬鬆的經濟措施,他反對竭澤而漁的做法,對穩定江淮經濟形勢起了積極作用。在此基礎上,他籌措軍需,設法重新打通聯繫東南和西北的經濟生命線,徵得肅宗贊同後,江淮財賦沿長江、漢水,走洋川郡,直抵扶風,終於開通了這一具有戰略意義的轉運線。經過第五琦的積極籌劃和艱苦努力,至德二年(757年)二月,當隴右、河西、安西。西域城諸軍會集鳳翔時,江淮庸調也按時運至洋川和漢中,保障了軍需的供給,爲以後唐軍收復兩京,平定叛亂奠定了物質基礎。值得指出,第五琦所採取的以租庸市輕貨的措施,儘管在形式上因循了韋堅當初的做法,但是隨社會環境的變化,輕貨的含義和轉運的目的完全不同,如果說韋堅是以奇珍異寶取悅於皇帝,那麼第五琦則是籌措軍需物資以助兵興。第五琦調發江淮財賦較好地解決了穩定江淮經濟和開通潛運這兩大問題。

在經濟與文學方面,第五琦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創榷鹽法

第五琦借鑑平原太守顏真卿“以錢收景城郡鹽,沿河置場,令諸郡略定一價,節級相輸,軍用遂贍”的成功經驗,奏請唐肅宗。從此,唐代的鹽業政策便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並直接導致魏晉以後長達數百年之久的私營鹽業的終結。第五琦的食鹽官營與桑弘羊的食鹽專賣基本類似。所不同者,桑弘羊的食鹽專賣主要控制收購和銷售,而第五琦的食鹽官營則完全壟斷了產銷。食鹽官營後,第五琦覈定的鹽價比原來增加了10倍,主要應歸因於物價上漲。第五琦的食鹽官營曾取得比較理想的效果。食鹽官營政策僅僅推行了1年,便爲朝廷增加了40萬貫的財政收入,對於緩解財政危機起了很大作用。

改革貨幣制度

乾元元年(758年),正值朝廷組織軍隊圍剿叛軍時,擔任鑄錢使的第五琦奏請朝廷鑄行“乾元重寶”大錢。“乾元重寶”錢法定直徑1寸,每千枚重10斤。1枚“乾元重寶”錢法定兌換10枚流通中的“開元通寶”錢。“開元通寶”錢法定直徑8分,每千枚重6斤4兩。在直徑和重量兩方面,“乾元重寶”錢比“開元通寶”錢都要大一些。但是,1枚“乾元重寶”錢法定兌換10枚“開元通寶”錢,按含銅量計算,朝廷用10斤銅就可以從民間兌換64斤銅。所以,反覆兌換更鑄,鑄行“乾元重寶”錢就成爲朝廷發財的捷徑,成爲朝廷爲了支持戰爭而從民間掠取錢財的有效措施。

在經濟與文學方面,第五琦有哪些成就與作爲? 第2張

乾元二年(759年),第五琦下令鑄行法定兌換50枚“開元通寶”錢的大錢,仍然銘文“乾元重寶”,只是加大了重量,加厚了外廓。這種大錢,法定直徑1寸2分,每千錢重量12斤,由於外廓厚重,所以被人們稱爲“重棱錢”或“重輪錢”。於是,“重棱錢”、“乾元重寶”錢及“開元通寶”錢三品並行流通。“重棱錢”最重、最大,但朝廷僅用12斤銅就可以從民間兌換320斤銅。“乾元重寶”切實解決了朝廷缺錢的困境,使朝廷最終贏得了平叛戰爭的勝利。

文學

獨孤及有《與第五相公書》說:“俯示《送丘郎中》兩首詩,文辭清新比興深刻,一般常情是不能達到的。‘陰天聞斷雁,夜浦送歸人。’除了醇濃豔麗閒情逸致之外,文句美好悽慘,比向來所看到的,文才又有增加。特地吟誦嘆詠,與吳地文人大談起這首詩來。” 又說:“昨天見到《送樑侍御》六韻,清新豔麗美雅,妙語絕倫今時,隱約映襯《詩經》和《楚辭》,吟誦不足。”按道理來講,第五琦乃是替朝廷搜刮賦稅的官員,詩文不足稱道,而獨孤及卻如此褒獎他。僅看第五琦的《送丘郎中》詩中十字,誠然是佳句,就知唐人善於作詩的人太多了,不必是作詩的名家也可以爲後世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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