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雷平土地改革什麼時候發生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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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雷平土地改革,指俄國首相彼得·阿爾卡季耶維奇·斯托雷平(1906~1911在任)於1906~1911年推行的、旨在摧毀村社制度(見俄國農奴制度)、扶植富農經濟的土地改革。

斯托雷平土地改革什麼時候發生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的背景

改革背景

1905年革命後,俄國農民消滅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要求日益強烈。爲維護地主資產階級的利益、發展農村中的資本主義、防止革命,斯托雷平制定了新的土地政策。1906年11月22日,公佈了《關於對農民土地佔有和土地使用現行法若干補充規定》的法令,准許農民退出村社。每個農民可以取得村社的份地作爲私產,並允許出賣。村社撥給退社農民的土地必須在一個地段內,使之可以成爲獨立田莊或獨家農場。政府通過農民銀行貸款給富裕農民,作爲購買土地和建立農場之用。這個法令經過修改和補充,分別在國家杜馬和國務會議獲得通過,並於1910年 6月27日由沙皇簽署,成爲正式法律。1911年 6月11日,他又公佈《土地規劃條例》,規定份地不論是否預先確定爲私產,凡是實行土地規劃的地方,都自動變爲私產。1906~1915年期間,有 200餘萬戶農民退出村社。其中大多數退社貧苦農民由於缺乏農具和資金,不得不把土地以低價出賣給富農。斯托雷平廣泛實行移民政策,把不滿沙皇統治的農民遷往西西伯利亞、遠東和突厥斯坦草原等邊遠地區。自1906~1910的五年間,共遷出了250萬人。

斯托雷平的土地改革,破壞了傳統的村社土地公有制,加速了農民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資本主義的發展。但是,農奴制殘餘依然存在,農村階級矛盾更加激化。因此,未能防止俄國革命的爆發。

鐵腕改革

在大動盪的背景下,斯托雷平被任命爲總理大臣。他聲稱在"一個人病危的時候就要進行以毒攻毒的治療",對恐怖分子的血腥暴力行爲,絕對不能姑息。針對農民再次挑起的"分家不公"的訴求和反抗,斯托雷平毫不手軟堅決鎮壓,絞死或者流放數千名暴亂者,"斯托雷平的領帶"(代指絞索)在俄國飄揚……

當第二屆杜馬不通過土地改革措施,他策劃"六三政變",直接驅逐國家杜馬議員,將65個代表逮捕並流放到西伯利亞,他輕蔑地談論"他們(議員)需要大動盪,我們需要大俄羅斯!","憲政、人權並不能帶來秩序,鐵腕手段纔是解決之道。"他還把選舉權的門檻提高,僅僅限制於富人及貴族之中,認爲"只有這樣才能幫助那些窮光蛋逃避那些他們並不真正想做的事情",政治上的穩定纔有可能。他拒絕向追求憲政的自由派妥協,而代之以推動省和縣行政機構的改革,來擴大省長的權力和政府的權威,擴大縣長的權力來取代地方自治領袖。斯托雷平在1909年10月1日對《伏爾加報》說到:給國家20年的安定,俄國會變得你們辨認不出來。而將斯托雷平作爲偶像的普京在一個世紀後則別有深意的模仿道:"給我20年的時間,我將還你一個強大的俄羅斯"。

他將最大的熱情投向村社與土地。在他看來,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心頭肉",而村社土地則是"眼前瘡",切不可"剜肉補瘡"。如果每個人都是私有者,大家就成爲"一條繩上的螞蚱",農民不滿的根源也就消失了。換言之,既然"家長"分家分得不公正,那乾脆讓"長子"(富農)帶頭分家,站在家長這一邊,這樣其餘子女即便有意見也無力反抗。

爲了扶持"長子",斯托雷平1906年11月22日發佈法令,允許各農戶退出農村村莊,自己份地通過贖買歸其個人所有。針對貧戶農民破產無力償還的土地,國家將其集中起來,通過成立農民銀行向富農貸款鼓勵其兼併,而且按照1906年8月12日和27日命令,農民銀行賣給富農的土地售價必須比標價低20%。國家鼓勵成立集體農莊和單獨田場,並推動農業技術的發展。經過這一系列措施,土地集中程度進一步提高。針對無地的農民,斯托雷平一方面推動他們進城成爲工人,另一方面引導他們遷往西伯利亞開發土地。

斯托雷平的改革受到巨大的壓力,在上任總理一個月後就在總理別墅遭到嚴厲的恐怖襲擊,最後死亡27人,重傷32人,包括他唯一的三歲兒子和一個女兒。他秉承"我們痛苦地處決少數人,是爲了防止血流成河"的理念,依舊堅持改革,繼續深化嚴苛的政策,創造了臭名昭著的斯托雷平恐怖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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