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稱帝后是怎樣改革土地和奴婢的歸屬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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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國土地改爲“王田”,不準買賣;把奴婢稱爲“私屬”,不準買賣。

王莽自稱爲黃帝虞舜的後裔,尊黃帝爲初祖,虞舜爲始祖。他參照了夏商周的井田制,頒佈“王田令”,即將天下土地改稱爲“王田”,不得私下買賣。如果一家人中男丁不滿8人,但土地超過了900畝,就要將多餘的土地交給國家,再分給本族人耕種。以前沒有土地的家庭則依照一夫一妻一百畝的標準分配。

違背法令的人將被流放。流放在封建社會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刑罰,流放後還要服勞役,以後也不準再返回家鄉。

王莽爲了防止奴婢的增多,影響國家勞動力的減少,還頒佈了“私屬令”,將奴婢改稱爲“私屬”,禁止買賣,違令者也是流放。

對於這條改革令,大地主豪強當然會激烈反對,因爲他們佔有的田地遠不止一井,要他們將多餘的土地交出來等於要割他們的肉。他們佔有的大部分奴婢是用於農業生產的,現在將土地都交了,難道將奴婢白養着?而奴婢又不許買賣,豈不是逼着他們白白送掉嗎?小土地主,包括剛夠得上自給標準的農民也不滿意,一則這些人多少要減少一些土地,更主要的是原來實際上已經私有的土地現在要變成公田了,如果將來家庭人口減少,還得再交出去。

王莽稱帝后是怎樣改革土地和奴婢的歸屬問題的

由於既沒有可行性,又沒有切實的強制措施,地主豪強多餘的土地大多沒有交出來,所以政府沒有足夠的土地分給應該受田的無地、少地農民,對這一紙空文,農民自然也不會滿意。

僥倖分到土地的人心裏也不踏實,因爲這是“王田”,不屬於自己。至於奴婢,改稱“私屬”,不會繪他們帶來任何利益,禁止買賣更沒有改變他們的身份,相反,由於買賣改爲暗中進行,或者主人原有的土地減少,他們的處境只會更壞。實際上官僚地主的土地和奴婢買賣並未停止,因而被處罪的不計其數,更引起了他們的反對。

三年後,王莽只得讓步,於是土地和奴婢買賣合法恢復,原來的業主肯定要索回已交了公而被其他人“受”了的土地。至此,王莽就將唯一擁護這項政策的受益者也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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