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唐朝要廢除府兵制?詳解其原因

本文已影響4.76K人 

爲什麼唐朝要廢除府兵制?這是因爲府兵制隨着均田制的破壞,戰事頻繁兵役繁重,在天寶年間最終被廢除。 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府兵制的形成

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西魏大統八年到恭帝三年(556年),主要把鄉兵和增募豪右納入六柱國統領系統之內,構成一個新的軍事體系,即宇文泰當政時期;第二階段,北周明帝元年(557)到建德元年(572年),主要是鄉兵經過初步整頓,二十四軍確立和鞏固,即宇文護專政時期;第三階段,建德元年到大象二年,主要是進一步擴充府兵,府兵擔任侍衛及制度化,主要是北周武帝掌政時期。

廢除由來

爲什麼唐朝要廢除府兵制?詳解其原因

府兵並非唐代唯一的兵種,承擔宿衛的還有保衛宮廷,屯駐北門的禁軍(見六軍),與十二衛所領府兵對稱南、北衙軍。出征和防戍則有名爲“募”而實也是“徵”的兵募,以後還有防戍本州的團結兵、士鎮兵等。在出徵和防戍中,兵募的數量往往超過府兵,但府兵在唐初具有較強的戰鬥力,他們是軍隊的骨幹。

唐代府兵制在太宗和高宗統治前期曾經有效地實行,但自高宗後期以至武后時就逐漸被破壞,到唐玄宗統治時終於被廢除。破壞的原因:戰事頻繁、防禦線延長、兵役繁重。原來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後來常被強留以至久戍不歸,導致人民避役,兵士逃亡(兵募也是這樣)。府兵地位的低落。唐初承前代遺風,對於衛士比較尊重,但到武后時,番上衛士往往被貴族官僚借爲私家役使,導致社會上以充當府兵爲恥辱。

高宗以後,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府兵徵發對象主要是均田農民,隨着均田制的破壞,府兵徵點制失去了賴以實行的經濟條件。這樣,玄宗統治初期,府兵逃散的情況日漸增多,以致番上衛士缺員,徵防更難調發。

開元十年(722),宰相張說以宿衛之數不給,建議召募強壯。次年,募取京兆、蒲、同、歧、華等州府兵及白丁爲長從宿衛。

十三年,改名“彍騎”,分隸十二衛,基本上代行了府兵宿衛的任務。徵防兵士中﹐府兵本來就少於兵募,武后時出現了防衛本州的團結兵;唐玄宗初,軍鎮又出現了來自召募的健兒。那時,軍府空虛,府兵番上宿衛已經不能足額,徵防必然更難從府兵中徵發,實際上除了被強留下來的以外,諸軍府兵員的缺額大概很少得到補充。

爲什麼唐朝要廢除府兵制?詳解其原因 第2張

開元二十五年(737),玄宗下詔命令諸鎮節度使按照防務需要制定定額,在諸色徵行人和客戶中召募自願長住鎮戍的健兒,“便令常住”。二十六年,又下詔說諸軍召募的長征健兒業已足額,以後不再從內地調發,原有兵士(包括兵募﹑鍵兒等)非長征者一律放還。這就在法令上停止了調發府兵徵防。

天寶八載(749)鑑於軍府無兵可交,遂停折衝府上下魚書,府兵制終於廢止。此後,折衝府只有兵額和官員,既沒有兵,也沒有馱馬、武器等各項軍資。但終唐之世,軍府空名仍然存在。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