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慎言明代思想家、詩人生平簡介,拒絕醫治以表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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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慎言(1577年—1644年),字金銘,號藐山,人稱藐山先生。山西澤州陽城(今山西陽城)人。明代思想家、詩人,他官至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爲一品重臣。在書法上與董其昌齊名,明有“南董北藐”之稱,著有《泊水齋文鈔》《泊水齋詩鈔》。

  人物生平

張慎言明代思想家、詩人生平簡介,拒絕醫治以表殉

祖父張升做過河南布政司左參政,早孤,由祖母撫養。自幼穎悟,萬曆三十八年庚戌(1610年)進士,任壽張知縣。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爲陝西道御史。

明朝天啓初(公元1621年),張慎言受任往督畿輔屯田。天津、靜海(今天津郊區)、興濟之間,有沃野萬頃,但卻無人開墾。只有同知盧觀象墾田三千餘畝,在田的溝渠水邊、房前屋後,均有種植。張慎言提出“可仿而行”,並在此實施了上官種、佃種、民種、軍種、屯種五法。以後,廣寧失守,遼人轉徙入關者甚多,張慎言也把他們招集到津門(今天津),讓這些無家可歸的人去開墾這裏的荒地,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東林黨的領導之一趙南星,原是張慎言推薦。由於他在推薦趙南星時,上疏彈劾了馮銓,所以馮銓對他懷恨在心。天啓五年(公元1625年),當張慎方請假回家時,馮銓便買通曹欽程,指使曹欽程假造情況,誣告張慎言盜曹縣庫爭三千兩,致使張慎言因此而被貶謫肅州(今甘肅酒泉肅州區)。直到崇禎元年(1628年),起用故官,打擊魏忠賢閹黨的進修,張慎言才被昭雪,並提升爲太僕少卿、太常卿、刑部右侍郎。以後,由左侍郎遷南京戶部尚書、吏部尚書,掌右都御史事。

明朝崇禎十七年三月(公元1644年4月),明都京師被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攻陷,五月,福王又立於南京,並任張慎言理部事。但不久,張慎言身患背疽,拒絕醫治,以表殉國,終年六十九歲。

  張慎言的三案

一案

第一案指的是,神宗在位時,願想廢太子朱常洛(後來的光宗)而改立鄭貴妃所生的兒子爲太子。顧憲成等認爲這將產生宦官外戚之禍,極力反對。神宗只好取消原來打算。但顧憲成卻受到擁立鄭貴妃的宦官魏忠賢一夥的排擠,被趕回故鄉。顧憲成在故鄉無錫,修整了南宋學者楊時的東林書院,約學生友月前來講學,評議時政,後被稱爲東林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人手持木棍闖入東宮,謀害太子朱常洛。經查,此人名張差,與鄭貴妃有關,但很快被宦官閹黨以瘋子爲名,把張差處死了。此爲“挺擊案”。

二案

第二案指的是,萬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神宗死,光宗(即太子朱常洛)繼位才幾十天,因身體不佳,大學士、宦官、閹黨成員方從哲便指使鴻臚寺宮李可灼向光宗進紅丸(即以汞煉成的丹)。光宗初服一丸稍好,再服一丸即死。此即爲“紅丸案”。

三案

第三案是指,光宗死後,光宗妃李選侍與鄭貴妃勾結,仍據正宮,東林黨左光斗等人極力反對,逼使李選侍不得不移出乾清宮。此即“移宮案”。

東林黨與宦官閹黨的“三案一爭”,實質上是東林黨反對宦官閹黨的專權。對於此事,張慎言認爲,不必再去追究張差的黨羽,爲的是“全父子之情”,然而必須搞清楚爲此而玩弄權術的人,以“明君臣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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