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歷史上印度半島的吠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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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河流域文明衰亡後,大約從公元前1500~前600年的印度歷史被稱爲“吠陀時代”。“吠陀”原意爲“知識”或“神聖的知識”,它實際上是印度世代口頭流傳下來的古老的宗教、文學典籍,也是婆羅門教的經典。吠陀共有四部,合在一起稱之爲《吠陀本集》。其中最重要、最古老、最具文學價值的是《梨俱吠陀》,它所反映的時代被稱爲“早期吠陀時代”,時間約從公元前1500~前900年;其他三部吠陀——《沙摩吠陀》、《耶柔吠陀》和《阿闥婆吠陀》以及解釋這些吠陀的作品(如《梵書》、《森林書》、《奧義書》等)所反映的時代較晚,故稱之爲“後期吠陀時代”,時間大約從公元前900年至公元前600年。

揭祕:歷史上印度半島的吠陀時代

早期吠陀時代的歷史主要是印歐語系的遊牧部落——雅利安人從伊朗高原經阿富汗逐漸入侵印度河中上游和恆河上游的歷史,也是雅利安人與當地居民進行武力衝突和共處生息的歷史。從《梨俱吠陀》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雅利安人與本地居民在外貌、語言、性格和習慣等方面有很大區別。雅利安人身材較高、藍眼睛、膚色白皙,他們愛好戰爭、飲酒、賽車和賭博;而與雅利安人對抗的土著居民則被征服者貶爲身材矮小、黑皮膚、沒有鼻子或低鼻子、說邪惡語言、崇拜男性生殖器、富有牲畜和住在設防堡壘裏的人。經過激烈的戰鬥,雅利安人征服了土著居民,成了印度河中上游和恆河上游的統治者。

早期吠陀時代的雅利安人尚未進入文明社會,他們仍過着氏族部落生活。當時他們的社會組織有部落(“噶那”)、氏族(“維什”)和村(“哥羅摩”)。每個部落包括若干個村,每個村由許多家族組成。有些部落已結成聯盟。部落或部落聯盟的首領叫“羅奢”(“王”),實際上是軍事首領,其權力受長老會議(“薩巴”)和部落成員會議(“薩米提”)的限制。早期吠陀時代的雅利安人過着以畜牧業爲主的生活。他們飼養牛、綿羊、山羊、馬和狗,其中以飼養牛爲主,財富的多少根據牛羣的大小多少來判斷。後來他們在當地農耕居民的影響下,學會了木犁牛耕和引水灌溉等農業技術,逐漸過上了農業定居生活。

揭祕:歷史上印度半島的吠陀時代 第2張

後期吠陀時代是少數先進的雅利安部落進入文明和國家的時代,也是種姓制度和婆羅門教形成的時代。後期吠陀時代,原先的部落或部落聯盟的軍事首領羅奢有的已變爲名副其實的國王了,儘管這些小國王還不是專制君主,但他手下有一幫親信組成的文武官吏,而且王位已經世襲。雖然限制王權的兩種會議——薩巴和薩米提仍然存在,但遠不如早期吠陀時代那麼重要。大約在公元前9世紀至前8世紀,恆河上游的兩個部落居樓和般奢羅已轉變爲國家。大約公元前7世紀,印度河流域上游和恆河流域中游又有一批部落跨入國家的門檻,如犍陀羅、摩德羅、烏希納羅、迦屍、居薩羅等。但是,古代印度大部分地區的部落仍處於史前社會階段。

種姓制度萌芽於早期吠陀時代之末,形成於後期吠陀時代。種姓制度產生的原因與雅利安人的軍事征服和雅利安人內部分化有着密切的關係。種姓,梵語叫“瓦爾那”,意爲膚色。在白膚色的雅利安人入侵印度河流域之初,他們發現當地居民的皮膚是黑色的,爲了區分,他們自稱“雅利安瓦爾那”,把被征服的和與之敵對的當地居民稱之爲“達薩瓦爾那”。後來,雅利安人內部也出現了不平等的社會現象,出現了平民和貴族。平民稱爲“吠舍”;貴族中有一部分是從事祭祀的,稱“婆羅門”,另外一部分從事戰爭的貴族叫“羅奢尼亞”。到後期吠陀時代,隨着雅利安人國家和婆羅門教的形成,種姓正式演變爲一種嚴格的等級制度。

第一等級婆羅門是掌握神權的祭司貴族集團。他們擁有宗教經典的解釋權和宗教儀式的主持權,是社會精神生活的統治者。第二等級剎帝利由“羅奢尼亞”發展而來,是掌握軍權和政權的世俗貴族集團,是社會政治、經濟和軍事領域內的統治者。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平民,他們主要從事農、牧、商諸業,必須以捐贈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前兩個等級。第四等級首陀羅是社會地位低下的被統治者,他們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也有少數是戰敗或淪落的雅利安人。他們從事各種生產勞動,被認爲是低賤的勞動者,其中有的人已淪爲僱工和奴隸。但從總體上來看,首陀羅是下層受苦的平民,不完全等同於奴隸。與前三個等級不一樣,首陀羅沒有宗教信仰權,不能參加前三個等級的宗教禮儀。種姓制度形成後,它的特徵愈來愈明顯,如職業世襲、不同種姓之間禁婚、法律地位不平等。

揭祕:歷史上印度半島的吠陀時代 第3張

後期吠陀時代,維護種姓制度的思想武器是婆羅門教。該教是在早期吠陀時代雅利安人原始自然崇拜的基礎上形成的。那時他們崇拜很多神祗,如天神梵倫那、雷神因陀羅、火神阿耆尼等。隨着雅利安人的一些先進部落進入國家階段,原來的神被賦予某種社會屬性,神的性質和地位發生了變化。例如,雷神因陀羅變成了國王和貴族的保護神,天神梵倫那則變成了主管司法的神。婆羅門祭司還創造了一位新神——梵天(Brahma,譯爲婆羅摩),它被認爲是主宰整個宇宙和人間的最高神。婆羅門教就是因崇拜婆羅摩而得名的。

後期吠陀時代之末,婆羅門教有了一套比較複雜的教義。後人將其高度概括爲“梵我一致”論和“業報輪迴”說。按照該教的說法,梵即梵天是世界唯一、永恆、真實的存在,是宇宙的本源和主宰,就像蜘蛛吐絲一樣,一切生命和事物皆由梵產生。與梵相比,宇宙萬物和人世間的一切現象都是虛幻的、暫時的、可生可滅的。“我”(亦稱“神我”或“自我”)指人和運動的個體靈魂。“我”來自梵,是梵的一部分。“梵我一致”就是說作爲宏觀世界(大宇宙)精神實體的“梵”,與作爲微觀世界(小宇宙)精神實體的“我”在本質上是一致的。“梵我一致”是婆羅門教宣揚的最高理想境界,若想達到這一境界,人們必須抑制七情六慾,放棄對塵世的眷戀,篤信梵天,才能使“我”復歸於梵。

揭祕:歷史上印度半島的吠陀時代 第4張

“業報輪迴”說是婆羅門祭司在吸取了印度土著居民萬物有靈和靈魂轉世的思想後而系統地提出來的。此說認爲,人死後,其靈魂不死。靈魂可以轉生到另一個軀殼裏。第二個軀殼死,靈魂再轉生到第三個軀殼……如此輪轉不已。一個人重新轉生到何種軀殼裏,則取決於他過去的行爲——“業”(“羯摩”)。“行善的成善,行惡的成惡。”如果人生前按婆羅門教規定的各種姓的行爲規範——“法”(“達磨”)行事,死後可升入“天道”(神的地位);次之可轉入“祖道”(人的地位),其中又有轉生爲婆羅門、剎帝利、吠舍的區別;如生前不信奉神明,不按“達磨”行事,則被拋入“獸道”(即地獄之中),來世轉生爲首陀羅和各種動植物等。

婆羅門教的宗教儀式特別繁瑣和複雜。其祭祀可分爲家庭祭和天啓祭兩大類。家庭祭由家長主持,在家宅之內舉行。家庭祭共有12種祭儀(如受胎、安胎、命名、結婚等),以人事爲主。此外,家庭祭還包括新月祭、祖先祭等定期舉行的祭儀。天啓祭由祭官主持,大體可分爲供養祭和蘇摩祭兩類。供養祭有七種,它是以動植物爲祭品供奉諸神和祖先,以求人福稼豐牧畜興旺的祭儀。蘇摩祭是用蘇摩酒供奉神或祖先的祭儀,通常有六種(如“馬祭”、“人祭”等)。婆羅門教的祭祀活動,尤其是大規模的祭儀要浪費許多財物,同時還要給婆羅門祭司以財物。婆羅門祭司聲稱祭儀可以給舉辦祭儀的人帶來神的福佑,實際上是勞民傷財的活動。

總之,婆羅門教是維護高級種姓和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是一種相當複雜和繁瑣的宗教。後來它遭到新興宗教(如佛教、耆那教等)的反對。大約公元8世紀以後,婆羅門教演變爲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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