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簽訂了“天津條約”,爲何卻對駐使耿耿於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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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12月,英法聯軍突然向清軍發動進攻,毫無防備的清軍第二天就丟失了廣州,一個多月之後,英法聯軍轉而北上,威脅京津,以取得和北京對話的權利,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1858年5月20日,英法軍艦炮轟大沽炮臺。僅兩個多小時,大沽炮臺就落入敵手。大沽口是天津的門戶,而天津又是北京的門戶。於是,英法聯軍溯白河而上,5月26日,侵入天津城郊,並揚言要進攻北京。直到這時,咸豐皇帝才意識到問題的嚴峻性,便趕緊派出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前往天津,與英法談判。

在英法兩國的威脅下,清政府被迫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天津條約》。通過《天津條約》,英法兩國不僅獲得800萬兩白銀的戰爭賠款,還獲得“北京駐使、內地通行、長江通商”的權利。對於這些苛刻的條款,咸豐皇帝卻令人意外的沒有任何異議,但對於其中的另外一項條款,卻耿耿於懷,一直沒有同意。哪一條呢?“北京駐使”這個條款。

爲什麼咸豐皇帝會對這個條例耿耿於懷呢?一是因爲,清朝與西方的貿易,都在沿海城市進行,只有附屬國纔會進京朝聖。西方國家又不朝聖,所以沒有必要常駐北京。二是因爲,咸豐皇帝堅持要求外國使臣進入紫禁城要對其行三拜九叩之禮,而講究人人生而平等的西方使臣則堅決不肯接受,咸豐皇帝認爲這“有辱聖躬,斷不可行”。於是,希望重新交涉。而英法兩國,也不滿足在《天津條約》中獲得的種種特權,野心膨脹的他們希望得到更多的利益,於是答應重啓談判。

咸豐簽訂了“天津條約”,爲何卻對駐使耿耿於懷呢?

咸豐皇帝

1859年6月,英法兩國公使各率一支艦隊再次到達大沽口外,清政府以大沽設防,命令直隸總督恆福照會英、法公使,指定他們由北塘登陸,經天津去北京換約談判,隨員不得超過二十人,並不得攜帶武器。英法公使斷然拒絕清政府的安排,並炮擊大沽炮臺。清軍在僧格林沁的指揮下,發炮反擊,英勇抵抗,戰鬥異常激烈。

咸豐簽訂了“天津條約”,爲何卻對駐使耿耿於懷呢? 第2張

清軍在大沽口抗擊英法聯軍

僧格林沁,晚清名將,蒙古貴族出身,擅長騎射,曾因鎮壓太平天國有功,受到咸豐皇帝的賞識。在這場抗擊英法聯軍的戰鬥中,直隸提督史榮椿、大沽協副將龍汝元身先士卒,先後陣亡。但由於清軍準備充分,抵抗頑強,擊沉擊傷敵艦10艘,斃傷敵軍近500人,重創英法聯軍。咸豐皇帝得知這一消息十分高興,不僅重賞了前方將士,還幻想着就此與英法聯軍罷兵言和,但英法侵略者怎會善罷甘休的!

戰鬥結束後的大沽口

英法聯軍進攻大沽慘敗的消息傳到歐洲,英、法兩國紛紛叫囂要對中國“實行大規模的報復”、“佔領北京”。1860年2月,英、法兩國再度任命額爾金爲全權代表,率領英軍一萬五千餘人,法軍約七千人向北京發起進攻。8月1日,英法聯軍僅以以四百人的傷亡就佔領了大沽口,而清軍陣亡了兩千多人。

眼看着洋人馬上就兵臨城下,咸豐皇帝着急了,馬上派人到通州,跟洋人表示我們願意談判,於是英法聯軍,9月14日抵達通州後,派出以巴夏禮爲團長的談判代表團前往清軍大營重啓談判。不過,針對這次談判,咸豐皇帝卻下了一道密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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