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如何懲處官員動用公款吃喝等腐敗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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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是什麼?“官”字爲何有兩個口?按照《現代漢語詞典》上解釋:一是政府機關或軍隊中經過任命的、一定等級以上的公職人員;二是舊時稱屬於政府或者公家的,如官辦、官費等。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官就是人們說的“領導”、“頭頭”、“幹部”等等稱謂。而“官”字兩個口,有人解釋是,一個用來公款吃喝,一個用來訓斥百姓。這裏暫且不講訓斥百姓,要講一講公款吃喝。

在古代中國,官場上的公款吃喝接待由來已久。在古典名著《三國演義》中,劉備在桃園結義後,與關羽、張飛一起參與討伐黃巾起義軍,大小打了30餘仗,立了累累戰功,卻只被封了一個縣尉官職。有一次,督郵路過這個縣,劉備既沒有送禮,更是招待吃喝不周,督郵便故意刁難,逼迫縣衙的工作人員指控劉備欺壓百姓。張飛得知後大怒,將督郵揪出館驛,痛打一頓,然後劉、關、張三人辭官走人,另謀發展。古代官場吃喝風盛行由此可見一斑。

古往今來,動用公款吃喝風一直是中國古代官場中的久治不愈的一大痼疾頑症。在古代官場上,動用公款招待過往官員和吃喝送禮,更是一個極其沉重的負擔。當時,有關的禮儀規格和接待標準,朝廷雖然早有明文規定,但各地官場都不執行,而且競相攀比,水漲船高。儘管幾千年來,公款吃喝風極大地損害了各級官員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但也早成爲各級官員的生存法則。

周公的《周禮·天官》中說:“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有六牲,飲用六清,饈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他對不同等級的配餚上菜、擺列方式、器皿使用,以及席間歌舞助興等都作了具體規定。所以宴樂的排場從來都是彰顯地位的方式,宴會上的庭食千品,旨酒萬鍾,以及鐘鼓鏗鏘,管絃曄煜,都是他們貴族待遇的享受。而以後皇帝登基有元會宴,建號改元有定鼎宴,皇帝祝壽有萬壽宴,其它如鹿鳴宴、瓊林宴、燒尾宴、千叟宴等等名目繁多,秦始皇建郡縣制以後,則出現了官員們的餞別、接風的宴會,《漢書》也說:西漢後期,政局屢變,地方官調動頻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

中國古代如何懲處官員動用公款吃喝等腐敗行爲?

·中國古代官員送往迎來都非常重視接待時的排場。

中國古代官員送往迎來都非常重視接待時的排場,而且爲了博得上級領導的歡心以求得升遷,或出於利益關係而互相結交,在接待的背後,又往往會伴隨着形形色色的腐敗現象。據說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州郡甚至設置了稱爲“送故主簿”的專職官員。宋朝時,政府曾明文規定“凡點檢或商議公事、出郊勸農等,皆準公筵”,這就是官員下鄉檢查工作時可以用公款吃喝。所謂的公款吃喝,常常又會攤派到百姓身上。因此在民間,人們常戲稱大官的出行是“四大天地”:出來是驚天動地,到了以後昏天黑地,弄得老百姓哭天喊地,走了以後大家歡天喜地。

唐朝詩人李紳以“憫農詩”知名於世,他的“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更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詩句,但以後他卻“漸次豪奢”起來。據《本事詩》記載:曾官任司空的李紳,曾邀好友劉禹錫“至第中,厚設飲饌。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劉於席上賦詩曰:“鬟髯梳頭宮樣妝,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閒事,斷盡江南刺史腸。”李紳因以妓贈之。奢侈的宴樂已經是他“司空見慣渾閒事”了。而且還有記載說李紳愛吃雞舌,每餐一盤,耗費活雞三百多隻,院後宰殺的雞堆積如山!

古代官場上公款吃喝的腐敗,則在宋朝得到了最充分的發展。據《宋史》記載:宋朝還有“旬設”之制,每旬一次用公費宴犒。《職制令》還規定:“國信使傳宣使命,准許赴公筵;因點檢或議公事也許赴酒食;各發運司監司遇聖節許赴公筵;巡歷所至,薪、炭、油、酒、食各費並依例聽受。”又規定,“各監司及其官屬、帥司等處,及其所差幹辦公事官,於廨宇所在,應赴筵會而赴者,聽送酒食”,朝廷定製撥付茶宴費。《文獻通考》說:宋孝宗時,平江太守王仲行與祠官範致能、胡長文常用公費請客。“一飲之費,率至千餘緡”。而按照《異聞總錄》所載:南宋初年的太尉邢孝揚,在京師買了故王太尉遺屬出讓的二手房產,“才爲錢三千緡”。如此利潤,自然大大地推動了公私飲食行業的發展,《東京夢華錄》記載:飯店“凡飲食茶果,動使器皿,雖三五百份,莫不咄嗟而辦”;《東坡七集·奏議》中說:官營酒坊也爲招徠生意,“令酒務設鼓樂倡優,或關撲(即博彩)買酒牌子”。

在宋朝,官員吃喝過了還有禮物可拿。據《朝野雜記》記載:兩宋時各衙門支用公使錢宴請迎送有明賬,叫“公使苞苴”,南宋時東南諸郡公使“帥臣監司到署,號爲上下馬,鄰路皆有饋,計其所得,動輒萬緡。”北宋尹洙的《分析公使錢狀》統計:慶曆三年,以渭州政府爲例,除支應過往以外,本署官員動用公使錢吃喝,多到每月五次宴會,加一次有表演的“張樂”。

比起宋朝,明代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據說,明代萬曆年間朝廷重臣張居正有一次回家奔喪,爲了讓這位宰相大人旅途舒適,真定知府錢普專門命人爲其製作了一座豪華的轎子:轎前有好幾重門,門後有考究的寢室以供休息;兩旁各有一小亭子,裏面分別有一名童子,專門負責打扇焚香。就這樣,三十二名轎伕擡着張居正,浩浩蕩蕩一路南下。由於聽說張居正喜歡美食,每到一地,當地官員都會投其所好,將上百道珍饈美味呈送到飯桌上。可是面對這一切,張居正居然感慨沒有下箸之處。幸好錢普是無錫人,能燒得一手吳地菜餚。當張居正吃到錢普親自烹製的美味後,方纔滿意地說:“我一路走到這兒,纔算吃了一頓飽飯。”

然而,當時只是七品縣令的海瑞卻不吃這一套。有一次,海瑞的頂頭上司浙江總督胡宗憲的兒子帶了一大批隨從經過淳安縣,住在驛館。海瑞規定,不管來者身份如何,一律按普通客人招待。這個驕橫的“官二代”見小小的淳安縣令竟敢對自己如此怠慢,立即大發雷霆,居然命人把驛吏捆綁起來,倒吊在樑上。海瑞聽說後,立即帶着差役趕到驛館,喝令將那胡公子一行抓起來。他說,胡總督早有吩咐,要各縣招待過往官吏時不得鋪張浪費,所以現在這位胡公子一定是假冒的。說罷便將他們痛打一頓,趕出了縣境。

清代初年,朝廷接受了明代吏治腐敗的教訓,明令京官到地方去,或上司到下面去,出差費用一律自理,而地方官員或下級則不得宴請和饋贈。但實際情況卻大相徑庭,官場上的接待同樣成爲腐敗的根源之一。由於清代京官的俸祿較低,爲了滿足私慾,他們往往將放外任或者出京辦差視爲撈錢的好機會。而地方官員也樂得投其所好,以謀求仕途的升遷。在這種風氣的影響下,地方官和下級不光日常接待要花錢,還得對京官和上級有常年孝敬。這種現象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就連朝廷也只能默許其繼續存在,否則就會觸動整個官僚體系的利益。

但是,歷朝歷代對於動用公款吃喝風並不是沒有懲處的規定。早在漢代,朝廷就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官員接待方面的規章制度。可以說,在當時這些制度都是比較嚴格的。據有關資料記載,漢代規定,接待外出執行公務官員時,官員的級別不同,標準也不同。級別高的可有肉有酒,而級別低的則只有少許肉,不能喝酒。但是自漢代以來,隨着各級機構的不斷擴充,中央與地方以及各地方之間的公務往來也不斷增多,從而滋生出了特殊的官場接待文化。

中國古代如何懲處官員動用公款吃喝等腐敗行爲? 第2張

據《後漢書》記載:“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大家熱衷於應酬送禮,哪裏還有心思辦公?所以,歷朝歷代也有不少限制公費吃喝的規定。漢景帝時有法令,官員到任、離職及巡視時接受宴請,都應交伙食費,否則免官。北魏獻文帝時,官員到地方巡視,吃掉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同席吃喝者以協從罪論。

據《慶元條法事類》記載:兩宋時除規定“諸道守任臣僚,無得非時聚會飲宴以妨公務”。而對於官員吃喝時妓樂助興,朝廷更有限制:除“州郡遇使命經過應官侍者”外,各州縣官“非遇聖節及赴本州島公筵若假日,而用妓樂宴會者,杖八十”;《職制敕》規定各官“預妓樂宴會者各徒二年,不應赴酒食而輒赴各杖一百”。知湖州劉藻,因“在任專事筵宴,庫帑告竭”,被降職罷官;幹道五年,新知峽州郭大任,因被揭原在袁州任內“日事飲宴,殊不事事”,被撤除任命;淳熙三年,知嘉州陸游,因“燕飲頹放”被撤職;淳熙十四年,知平江府王希呂與祠祿官范成大、胡元質常相聚宴,“一飲之費率至千餘緡,宋孝宗怒而詘之。”

清朝的道光十八年,即公元1839年1月,林則徐被朝廷任命爲欽差大臣,前往廣東查禁鴉片。啓程離京時,這位欽差大臣所發出的第一道公文就是針對公款吃喝風的《傳牌》:“所有尖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以節糜費。此非客氣,切勿故違,至隨身丁弁人夫,不許受分毫站規門包等項。需索者即須扭送,私送者定行特參”。此令一出,各地官場頓時一片譁然。

作爲清朝的一代廉臣,林則徐爲了使自己不沾染官場吃喝風氣,在上任途中,事先發出《傳牌》,杜絕一切接待饋贈。與一些高官上任時動輒前呼後擁不同的是,堂堂的欽差大人林則徐輕車簡從,隨從人員“惟頂馬一弁,跟丁六名,廚丁小夫共三名”,沒有帶一名官員或供事書吏。就這樣,身爲朝廷的欽差大的林則徐,動用手中權力禁絕官場的吃喝接待,並能夠堅持原則,嚴辦個別違規者,才使自己沒有被官場的這種不良風氣所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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