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平了“安史之亂”又出個“河朔三鎮”,爲什麼唐朝總是藩鎮林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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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初年,在重要的州設立都督府。後來各州設節度使或經略使等。節度使或經略使等被稱爲藩鎮(方鎮);藩鎮也指節度使等管轄的地區,以及所統轄的武裝力量。

好不容易平了“安史之亂”又出個“河朔三鎮”,爲什麼唐朝總是藩鎮林立的現象

安史之亂平息後,藩鎮數量激增。當時衆多在平叛過程中立有戰功的將領需要封賞,於是朝廷任命了一批節度使。這樣委任的節度使很多,以致“方鎮相望於內地”。同時一些已經歸順的安史舊將需要安置。朝廷擔心他們降而復叛、戰端重開,因而對他們採取了姑息政策,拿出河朔三鎮(即黃河以北三鎮,包括魏博、成德、幽州)安置他們,任其爲節度使。將這些反覆亂臣、悍將安插在朝廷鞭長莫及的河朔三鎮,並委以節度使重任,後患無窮,種下了日後長期動亂的禍根。

藩鎮的問題主要出在權力過重,沒有制約,朝廷失控。唐初藩鎮僅僅掌管所屬地區軍隊(不是全部)。朝廷另委刺史掌管行政,兼管一部分軍隊;同時委派按察、安撫、度支、營田、轉運各使,分別負責考察官吏,視察戰亂或受災地區,管理財政,主持屯田,調運糧食等。不久,按察、安撫、度支、營田、轉運各使,都由節度使兼任;不但如此,節度使還管轄所屬各州刺史。於是,境內全部軍隊都歸節度使掌握,並握有政權、財權等各項權力。他們在境內任意擴充軍隊,任命官吏,徵收賦稅。不向朝廷報戶口,不讓朝廷在其轄區委派官吏,徵收賦稅。河朔三鎮迅速坐大,擁有跟朝廷抗衡的實力。

魏博節度使田承嗣召募軍人子弟,作爲衛兵、親兵,稱“牙兵”或“牙軍”,待遇優厚,不勝驕寵,年代久遠,父子相襲,形成盤根錯節的勢力。牙兵本是藩鎮用以護衛自己及衝鋒陷陣的私人部隊,後來因勢力擴張,變爲挾制藩鎮的可怕力量,他們“變易主帥,事同兒戲”。成德、幽州兩鎮及其他一些方鎮也無不如此。牙兵逐帥、殺帥之風沿習200年之久。至五代,此風依然很盛。

牙軍廢立節度使,始於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平盧節度使王玄志死,部將李懷玉殺王玄志之子,推其親戚侯希逸爲平盧軍使。朝廷委曲求全,承認既成事實,以侯希逸爲節度副使。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就此事評論說:任命節度使這樣的國家大事,朝廷僅派一名宦官,前往有關方鎮,名爲考察軍士情緒,實是遷就縱容,軍士想立誰爲節度使,朝廷就立誰。“自是之後,積習爲常,君臣循守,以爲得策,謂之始息”。“士卒得以陵偏裨,偏裨得以陵將帥,則將帥之陵天子,自然之勢也”。“由是禍亂繼起,兵革不息,民墜塗炭,無所控訴,凡二百餘年”。平盧牙軍立侯希逸,開了一個很壞的頭,朝廷不加制止,其他藩鎮的牙軍乃有恃無恐,羣起效尤。

河朔三鎮歷任節度使共計57人,由朝廷所委任的,不過4人。其餘或世襲,或自立,或牙軍擁立。

唐憲宗曾與宰相杜黃裳討論藩鎮問題,杜黃裳說:“德宗自經憂患,務爲姑息,不生除節帥,有物故者,先遣中使察軍情所與則授之。中使或私受大將賂,歸而譽之,即降旄鉞,未嘗有出朝廷之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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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是說,唐德宗對藩鎮一意姑息,節度使活着時,不敢將其免職。節度使死了以後,纔敢派宦官前往“考察軍情”。宦官受人賄賂,回到朝廷,就專說此人好話,朝廷於是將代表節度使權力的標誌“節鋮”授予他。當時朝廷根本就不能按自己的意願任命節度使。

唐德宗等帝王對藩鎮實行姑息政策,將包袱和矛盾留給後代,以致問題越積越多,積重難返。

  朝廷對叛亂藩鎮的短暫勝利

公元805年即位的唐憲宗是唐朝後期難得的一位“剛明果斷”的皇帝。甫登基,即發憤削平反叛的藩鎮。他重用和依靠杜黃裳、李吉甫、裴垍、李絳、裴度等大臣和謀士,不爲各種反對意見所動,憑藉稍稍充裕的財力,討伐反叛的藩鎮。

憲宗元和二年(807),天下方鎮共有48個,其中15個不向朝廷報戶口,不上繳稅收。朝廷控制的稅戶僅144萬戶,比玄宗天寶年間減少3/4。天下軍隊由朝廷提供給養的,計有83萬多,比天寶時增加1/3。每兩戶人家得供養一個士兵。在唐朝中後期,朝廷能控制這麼多稅戶,還算是好的。唐憲宗就是憑藉這點財力,開始平叛。

元和四年(809),朝廷調動各路軍隊共20萬,並派出守衛京城的禁軍,討伐反叛的成德節度使王承宗。這20多萬大軍由憲宗寵信的宦官吐突承璀統領。此人顯然不是帥才,到了行營,威令不行。戰爭曠日持久,“疲弊天下,卒無成功”。

也許憲宗吸取了這次失敗的教訓,平淮西叛亂時,他就不用宦官爲帥。

淮西叛將吳元濟,是淮西節度使吳少陽的兒子。元和九年(814),少陽死,吳元濟不經朝廷任命自領軍務。他派兵焚燒、攻掠舞陽、襄城等地,震動洛陽。起先,朝廷各路軍隊討伐吳元濟盤踞的淮、蔡,“合天下之兵攻之,三年才克一二縣”。元和十二年(817),宰相裴度請自往督戰,朝廷任命他爲宣慰處置使,行元帥職權。他發誓,不平息叛亂,不回來見天子。農曆八月,裴度從京城出發。此前,平叛的各路軍隊按照慣例,都有宦官作監軍,軍中重大決策,都不是主將作出,而是由宦官作出。這些宦官將最精銳的部隊調作自己的衛隊,讓戰鬥力稍弱的部隊去前線打仗。仗打勝了,他們搶先報捷;打敗了,則凌辱將領們。裴度上奏憲宗,將宦官監軍全部撤走。於是軍中號令統一,諸將得以各展其才,戰爭進展順利。當年農曆十月,名將李愬奇襲蔡州,俘獲吳元濟,淮西叛亂平息。

淮西蕩定,黃河南北的藩鎮大受震動。成德節度使王承宗“斂手削地,獻德、棣二州”。淄青節度使李師道大爲憂懼,獻沂、密、海三州。於是,中央威權,爲之一振。

元和十四年(819),朝廷平定淄青十三州。唐代宗“廣德以來,垂六十年,藩鎮跋扈河南、北三十餘州,自除官吏,不供貢賦,至是盡遵朝廷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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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憲宗所以能取得平叛的勝利,是因爲他自己下了平叛的決心,任用了裴度、李愬等優秀的統帥和將領,改變了用宦官監軍的腐朽做法,同時又有一定的財力支持這場戰爭。

在取得這些勝利後,憲宗變得驕奢起來,不再有根本解決藩鎮割據的抱負。他寵信宦官和方士,並服用方士煉的金丹,不久暴卒。有人說是被宦官毒死。

  強藩結束唐朝統治

憲宗之後的穆宗和敬宗都是酒色之徒,無心處理政務。從此,朝政江河日下。專權的宦官隨意一次次廢立皇帝,甚至毒殺皇帝。朝廷聽任幾個宦官胡作非爲,既沒有心思又沒有力量跟越來越強大的藩鎮相抗衡。朝廷平定淮西等鎮所取得的勝利成果很快就丟失了。

穆宗時,宰相們沒有遠見,處置藩鎮失策。當時,幽州節度使劉總打算歸朝,出發前,將軍中素有異志者朱克融等,遣送至朝廷,請朝廷妥爲處置,以絕後患。朝廷本宜寵以虛位,不給實權,或移於他方,控制起來,總之不要放虎歸山。宰相崔植、杜元穎等均爲庸才,對朱克融等人不能妥善處理,反而讓其回到幽州,導致幽州再失。

也是在穆宗時,親近朝廷的田弘正由魏博節度使調任成德節度使,考慮到以前跟成德人打過仗,結下了怨仇,故帶了2000名魏博軍人到成德上任,用以保護自己。他要求朝廷同意讓這些魏博軍人留駐成德,衣糧由朝廷發給。度支使崔倰拒絕了田弘正的多次請求,無奈,田弘正只得將這些魏博士兵打發回魏博。魏博兵剛走,將領王庭湊即發動叛亂,殺死田弘正。從此,成德遂非朝廷所有。

至昭宗時,朱全忠、李茂貞等藩鎮勢力強大到足以左右朝廷。“南司”(朝中文武官員)、“北司”(宦官)分別依附於強有力的藩鎮,他們不再聽命於皇帝,而是唯強藩馬首是瞻。爲了“挾天子以令諸侯”,強藩之間還演出了搶奪天子的鬧劇。

朱全忠兼併了徐州、兗州等地,並以武力迫使河北諸鎮皆服從自己。昭宗天覆三年(903),以朱全忠“判元帥府事”,至此,天下兵權盡歸朱全忠。公元907年,勢傾天下的朱全忠“順理成章”地逼唐哀帝“禪位”,自己做起了皇帝,國號樑,史稱後梁。

結束唐朝近300年統治的,正是藩鎮。

  唐朝藩鎮割據留給後代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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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歐陽修、宋祁等編纂的《新唐書》認爲,藩鎮日趨強大,唐王朝日益衰敗,並終於被滅亡,是朝廷決策重大失誤的必然結果,也是唐朝軍事制度敗壞的必然結果。《新唐書·兵志》曰:唐朝中期以後,“強臣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於京師,曰禁軍。其後天子弱,方鎮強,而唐遂以亡滅者,措置之勢使然也”。

唐朝初年實行“府兵制”,男子20歲以上,60歲以下,都要服兵役,稱爲“府兵”。平時在家務農,暇時訓練。官府徵發時,府兵須自備兵器及資糧,分批輪流宿衛京師,守衛邊境。統領府兵的折衝府,唐太宗貞觀十年(636)時共有634個,大多分佈於京師附近的關內、河東、河南等道,僅關內道就有261個。用意在“舉關中之衆以臨四方”,以確保中央政權的安全與穩固。當時朝廷兵源充足,兵多將廣,軍隊都在朝廷的掌控之中,調動、指揮自如。個別有野心的地方軍事將領即使反叛,憑其實力也是無法顛覆強大的中央政權的。

從高宗時起,農民因不堪自備兵器及資糧的重負,紛紛逃避兵役,府兵制逐漸廢馳。至玄宗天寶八載(749),這項制度實際已歸於消亡,募兵制很快取代了府兵制。宿衛京師的士兵,也是招募來的,都是市民,其中相當一部分爲商賈子弟及市井無賴。入伍以後,很少訓練,富有者忙着經商牟利,強壯者忙着玩耍:“六軍宿衛皆市人,富者販繒彩、食粱肉,壯者爲角觝、拔河、翹木、扛鐵之戲”。這是一羣烏合之衆。由他們充當天子的禁衛軍,其戰鬥力可想而知。天子直接掌握的軍隊之脆弱,與藩鎮掌握的軍隊之剽悍,形成了很大的反差。當時朝廷幾乎到了無兵可用的地步,精兵強將都在藩鎮的手裏,形成了外重內輕、弱幹強枝的極不正常的局面。一旦藩鎮作亂,朝廷派有限的、素質很差的禁衛軍去平叛,無異於羊入虎口。若是調動別的藩鎮去鎮壓,他們則陽奉陰違,根本就不會賣力。他們不會幫助朝廷去消滅其同類,但會乘機向朝廷額外索要軍隊給養。朝廷白白送了鉅額的錢糧、物資給他們,卻沒有達到平息叛亂的目的。《新唐書》說:“夫置兵所以止亂,及其弊也,適足爲亂,又其甚也,至困天下以養亂,而遂至於亡焉。”唐朝中期以後養了那麼多兵,不但沒有能防止動亂,相反卻成爲動亂的根源。

  唐朝藩鎮割據導致唐朝滅亡的歷史,留給後代的教訓起碼有以下幾點:

第一,軍隊應由中央政權直接地、牢牢地控制,不能變成將領的私人軍隊,不能變成將領的親兵。

第二,將領的權力不能過大,不能大到朝廷失去控制的地步。不能把軍權以外的行政、財政等權都交給將領,讓他們私自任免文武官吏、徵收賦稅,任意擴充軍隊。若把這些權力都交給他們,他們便有了搞獨立王國的資本。到時朝廷想制約他們,也無能爲力了。《新唐書》說得好:藩鎮“據要險,專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於是,“方鎮不得不強,京師不得不弱”,朝廷舉措失當必然導致這樣的結果。

第三,將領跟軍隊,應有合有分。不要一支軍隊始終歸一位將領統領,一位將領始終掌握那一支軍隊。將領在一地也不能呆得過久。鐵打的營盤流動的將帥,將領應按一定年限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隊之間流動。使其無法擁兵自重,無法爲了自己的私利跟軍隊結合起來,將其變成實現個人目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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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慎擇將帥。在委任將帥問題上,就是要實行“疑人不用”。不能委派不可靠的人鎮守一方,獨擋一面。唐朝用安史舊將擔任節度使,以致河北三鎮不再爲朝廷所有,教訓太慘痛了。

第五,朝廷要掌握軍事將領的任免權,此權不能假人,不能旁落。要做到不管什麼人,不管他是節度使還是經略使,一紙命令就能將其調動,或將其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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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軍事將領也要有監督。但唐朝中後期用宦官作監軍,卻是大大的失策。作爲監軍的宦官,很快就爲藩鎮所收買,爲藩鎮割據推波助瀾。文武官員參用,以文制武,或者不失爲古代的一個可行的方法。

北宋王朝的建立者趙匡胤吸取了藩鎮亂唐、亡唐,以及五代藩鎮割據爲害國家的教訓,削奪禁軍將領和藩鎮的兵權,加強中央集權,終於結束了中唐以來200多年的藩鎮割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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