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的税收機構是怎樣的?税課司局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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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瞭解明清時期的税收機構,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今天世界各國政府都設有相關税收的機構,這些機構不僅規模龐大官吏眾多,有些還握有比較廣泛的權限以督導税收工作的完成。那麼,我國明清時期的税收機構是怎樣的?

太祖朱元璋為首的統治集團締造大明王朝後,新政府需要大量税收來鞏固統治。但同時由於這些崛起於草莽間的君王將相們對民間疾苦較有了解,對底層人民的生活狀況有清醒的認識。明初統治者也親歷滅元戰爭,深知遭受戰爭蹂躪的社會經濟急需恢復和進一步的發展,於是採取了較為寬鬆的賦税政策,其税收額度相對更加輕鬆。在此思想的指導下,明朝政府設立了徵收市税的機構宣課司、税課司局。

明末清初的税收機構是怎樣的?税課司局又是什麼?

明初在京税務機關為宣課司,宣課司主要負責徵收商賈、儈屠、市場雜税,設於國家都城。府、州、縣則為通課司,後來改通課司為税課司、局。明代户部下設有13個清吏司,分管各省的賦税事務。每個清吏司下又分屬民、度、金、倉四科,其中金部即主管工商税收的機構,下設税課司。各税課司局置有税收簿籍,“日錄客商姓名、投税貨物、該納税鈔數目”。税課司局在明代各級政權中都有,在府這一級中設置的税收機構稱之為税課司,而縣一級則稱為税課局。兩者合而成為“税課司局”。

明末清初的税收機構是怎樣的?税課司局又是什麼? 第2張

在後來的歷史進程中,由於設於都城的宣課司和地方上普遍設置的税課司局在性質和職能上並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因為其所在地域不同而稱呼各異。後來兩者都混而稱為“税課司局”。税課司局的所有税收收入理應都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説法,“王土”上的一切收入,自然也應該全部歸屬於國家和天子。但在實際的財政系統操作中,税課司局的很大一部分的税收收入都由地方府、州、縣自行支配和使用。

明末清初的税收機構是怎樣的?税課司局又是什麼? 第3張

清朝沿襲了明代的許多制度,在税收機構上也保留了不少明政府的機構,也在明代税收氾濫的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由於其封建政府的性質並沒有發生改變,最終還是會被近現代政府專門機構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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