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駱士賓如果依靠法律爭奪周楠,會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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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駱士賓如果依靠法律爭奪周楠,會贏嗎?這是很多觀衆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觀衆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駱士賓膽大妄爲,爲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無視任何法律秩序,甚至觸犯刑律。他曾經性侵了朋友凃自強的未婚妻鄭娟,也有傳說酒醉後還殺了人,是塗自強稀裏糊塗的替他頂了罪,所以他,駱士賓對懷孕了的鄭娟,始終有一種負罪感。爲了弄點撫養孩子的錢,他又犯了“投機倒把罪”,鋃鐺入獄。

駱士賓還是個經商的高手,出獄後跑到深圳去闖蕩,抓住了改革開放的機遇,終於撈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在拉絲廠債務危機中,當機立斷,重用供銷員彭水生和鍋爐工黎萬全,又採納了小新任廠長彭水生的建議,果斷轉產,適應市場需求,進軍電子產業,打造了富甲一方的駱氏集團。

《人世間》駱士賓如果依靠法律爭奪周楠,會贏嗎?

駱士賓當年在服刑期間被同監犯人打傷,已經失去了生育能力。功成名就之後的駱士賓,自然會想到駱氏集團的傳承問題。已經被他遺忘多年的親生兒子周楠,成爲駱士賓志在必奪的目標。

駱士賓爲了爭奪周楠,想了許多辦法。水自流、姚立鬆都成了他的幫手。身爲廳級幹部的周秉義、已經遁入空門的鄭光明,也成了駱士賓等人的拉攏對象。

駱士賓的要求,理所當然的被鄭娟、周秉坤夫婦所拒絕。

昨天晚上播出的電視劇,水自流爲駱士賓出了一個主意:“到法院去打官司。”

這個官司怎麼打,駱士賓是否能如願以償,這還真是個有意思的問題。

駱士賓向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肯定首先是確認親子關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

駱士賓是不會對任何人再提起鄭娟被他強暴的事的,這件事實在提不上臺面。我估計,他會在訴狀中含糊其辭的說當年他與鄭娟產生戀情,發生了性關係。周秉坤與鄭娟結婚之前,周楠就已經出生了。周楠是他的親生子。

鄭娟當年被駱士賓強暴,這是鄭娟最大的心理創傷。鄭娟和周秉坤不到萬不得已,是絕對不會向任何人提起這件事情,特別是在已經神志不清醒的老母親面前。因爲好不容易從植物人狀態恢復過來的老母親,再也經不起任何精神上的打擊了。

駱士賓是周楠生物學上的父親,這是事實。實際上,在周家,除了老母親和小兒子周聰,大家都心裏有數。

法院沒有理由不受理這個案件。在受理案件後,會依法進行DNA親子鑑定。親子鑑定技術,就是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也早就應用到司法實踐中了。所以,周秉義曾經憂心忡忡的提醒周秉坤,現在有個親子鑑定技術。

結果是明白無誤的。從這個角度看,駱士賓贏了。

接着,駱士賓又會提出第二個訴訟請求:撫養權問題。

同正常的婚生子女一樣,強姦犯生下的孩子,孩子與生父具有與其他相同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人世間》駱士賓如果依靠法律爭奪周楠,會贏嗎? 第2張

孩子的生父撫養孩子,這是他應盡的義務。《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儘管周楠是非婚生子,駱士賓也可以據此主張他的權利。

可是,如果法院判定駱士賓有撫養權,顯然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則。法官們一般不會這麼簡單的處理案件。因爲,駱士賓與周楠不具有實際上的撫養教育關係。駱士賓僅是周楠生物性的父親,除此之外從未盡過撫養責任,他雖然扮演了生父角色,卻缺失了社會性父親的角色,不符合社會設置父親這一角色的根本目的。

就是一般的老百姓也會提出質疑:周楠一生下來,你駱士賓履行了法定的義務嗎?孩子的成長,你駱士賓操過一次心嗎?孩子長大了,你倒來認兒子了,世界上有這種無恥的人嗎?

不過,周楠畢竟已經大了,儘管他尚未成年,駱士賓認親時的周楠已經上了高中,已經是具有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了。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在是否認親、跟誰生活這個問題上,周楠個人的意見非常重要,實際上週秉坤已經明確表示要由周楠自己來決定,法官們一般也會尊重周楠的個人真實意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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