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胡惟庸死的有多慘?在鬧市中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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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朝代的興衰與更替,一個個鮮活的歷史人物,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記,接下來本站小編帶您走進明朝胡惟庸的故事。

胡惟庸擔任丞相之職時,中書省的大權實際上由他一人掌握。按規定內外諸司大臣給皇帝的奏摺都要經過中書省,但是胡惟庸仗着朱元璋對他的寵幸,獨擅專權。

凡是對他的不利的奏章都按下不發,甚至罷黜官員也不經過朱元璋同意。洪武十三年(1379年),朱元璋終於不能忍受胡惟庸欺上瞞下,結黨營私,便藉着占城國使臣事件將胡惟庸拿下。

永樂初年的《紀事錄》卻有這樣的記載: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陳寧,擅權壞法,俱伏誅於玄津橋,掘坑丈餘,埋其屍,次日復出之,肢解於市,縱犬食之,錄其家資,以妻子分配軍士,子弟悉斬之,連及內外文武官員數萬人……上以應天府所屬上元、江寧二縣之民與胡惟庸爲黨,將男婦長幼悉屠之。

歷史上胡惟庸死的有多慘?在鬧市中分屍

意思是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陳寧在玄津橋被處死,然後挖了個坑給埋了。第二天有個挖出來,在鬧市分屍,並放狗去吃,收繳了家產,妻妾女兒飛配給了軍士,家中男丁子弟都斬了,牽連文武官員幾萬人。

胡惟庸案又稱胡黨之獄,簡稱胡獄,爲明初四大案之一。除掉胡惟庸後,朱元璋罷左右丞相,廢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後設殿閣大學士供皇帝作爲顧問,朱元璋結束了中國的丞相制度,加強了專制皇權

另設內閣供皇帝做爲顧問。內閣大學士的權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擬」權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與皇帝。從此明朝名義上再無丞相一職,後來在永樂帝后由內閣首輔實質取代。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謀不軌”罪誅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時殺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數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頒佈《昭示奸黨錄》,以夥同胡惟庸謀不軌罪,處死韓國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亨、已故的滕國公顧時的子孫等開國功臣。後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黨羽,前後共誅殺3萬餘人,時稱“胡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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