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官員有多富?清官包拯年薪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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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唐宋官員有多富?看看白居易、王安石和包拯的工資清單吧!白居易月薪一萬五,王安石月薪九萬。清官包拯年薪是多少?有人統計,包拯年薪超千萬。這是個讓不少人遺憾沒生在宋朝的數據。超級富國宋朝對公務員實行高薪制,宋朝高級公務員們富得流油。優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員很少有自願致仕(退休)的,有的爲延長任職期限,竟改動年齡。

  哪個朝代的公務員薪水最高?

  中國古代的“秩祿”制度,等級森嚴,不允僭越。秩是官秩,是官位的高低;祿是俸祿,是朝廷發給官吏的薪餉。官秩品在秦漢時以穀物多少計算。西漢從萬石到佐史分爲二十級,曹魏時以一品至九品定分爲九級,南北朝逐漸改爲正從九品十八級,隋唐沿襲南北朝的秩品等級,以後各朝也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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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代的官俸以穀物計算,最高秩萬石月俸350斛(一斛相當於14公斤),最低秩月俸僅爲3.6斛。兩者相差近百倍。唐代官俸有職田、祿米、錢貨。京官一品、外官二品授田12頃,京官八品、外官九品授田2頃50畝。武德初年,正一品祿米700石,從九品祿米50石。貞觀時一品官月俸錢6800文,九品官爲1300文。唐後期,俸祿厚外官、薄京官。宋朝百官的俸祿在歷代封建王朝中最爲優厚,月薪餉最高達400貫(一貫爲千文),是漢代的10倍,清代的2至6倍。除俸錢外,還有祿米,宋朝大小官員錦衣美食,生活奢華。

  正一品官,月領祿米150石,俸錢12萬文,外加每年綾20匹,羅1匹,綿50兩; 從九品官,月祿米5石,俸錢8000文,外加每年綿12兩。 除以上薪餉外,各種福利補貼名目繁多,計有茶酒錢、廚料錢、薪炭錢、馬料錢,等等。官員家中役使的僕人衣食及工錢也由政府“埋單”。宋代公用錢借貸利息與職田的收入,除由部門長官支用外,大部分進了部門“小金庫”,隔三差五發放給官吏們,成爲收入的一部分。官員出差或赴任時,可以憑朝廷發的“給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甚至領用糧食衣服等。

  宋朝還設立“祠祿之制”,德高望重的高級官員進行定期療養,一切費用均由國家承擔。宋朝的不少官員能領取兩份薪餉,名曰“職錢”。優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員很少有自願致仕(退休)的,有的爲延長任職期限,竟改動年齡。因此,朝廷只好強迫官員致仕,對年滿七十的老官僚,不予考課,不給升遷。官員致仕時,往往給予加官晉級,類似當今公務員的“即提即退”。宰相級的官員致仕後,仍可參議朝政做“高級顧問”。

  官員自動致仕的,其子孫可以“蔭補”一定的官職,致使“官二代”從政者衆多。約在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5年),白居易爲校書郎時,他在詩歌中寫道:“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祕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白居易便升左拾遺,工資跟着增加了一倍,“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史載唐寶曆元年(公元825年),54歲的白居易任蘇州刺史,不知是因爲蘇州是江南頭等富庶地方,還是白居易資力比較老了,反正那時候他的工資已經比較的豐厚了。“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

  白居易爲賓客分司時,曰:“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嵩洛供雲水,朝廷乞俸錢。”“老宜官冷靜,貧賴俸優饒。”“官優有祿料,職散無羈縻。”“官銜依口得,俸祿逐身來。”隨後,白居易調進中央政權機關,爲太子賓客,分司洛陽時,工資已是他剛做官時的十倍。“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接着,升爲太子少傅,工資漲到了頂峯,“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僱我作閒人”,而且還相當清閒自在,很是令人羨慕。連蘇軾也表示豔羨:“我似樂天君記取,華顛賞遍洛陽春”。

  到晚年,白居易退居林下,回到洛陽履道里的大宅子頤養天年,還可以領到一半的養老金,“全家遁此曾無悶,半俸資身亦有餘。”,“壽及七十五,俸佔五十千”。《白公說俸祿》還記載:兼京兆戶曹,曰:‘俸錢四五萬,月可奉晨昏。廩祿二百石,歲可盈倉囷。’貶江州司馬,曰:‘散員足庇身,薄俸可資家。’壁記曰:‘歲廩數百石,月俸六七萬。’罷杭州刺史,曰:‘三年請祿俸,頗有餘衣食。’‘移家入新宅,罷郡有餘資。’從白居易的詩裏,我們可以大約地瞭解到唐朝時做官人拿的工資是多少,不過白居易個別詩詞裏自說俸錢亦有誤。

  王安石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王安石受命危難之時,立志通過改革,“均天下之財,使百姓無貧”,開始大力推行改革。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石被罷相。後來,王安石與宋神宗又產生分歧,最終,王安石於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

  在宋時,宰輔去職,或調任,或罷免,或致仕,或去世,只要不是被貶謫的,朝廷都有格外恩典,以示優厚大臣。王安石便帶個外任的職銜,到那地方資祿養老。那麼,曾身爲宰相的王安石此時的養老金是怎樣的呢?宋朝的宰相一旦離任,給予這些曾經的國家重臣最通常的賞賜是進官加職據《宋史·王安石列傳》,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於色,對朝嗟嘆,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慈聖、宣仁二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爲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自禮部侍郎超九轉爲吏部尚書。

  王安石進的“職”是觀文殿大學士。宋代官制,官、職、差遣分離,“職以待文學之選”。殿學士指諸殿大學士、學士,包括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保和殿,以及曾置而改名的文明殿、紫宸殿、延康殿、宣和殿等的大學士和學士,都是職名。各“殿學士”爲宋朝最高級職名。《宋會要·職官》稱,朝廷設此,特用以恩寵離任的宰相和執政,“學士之職,資望極峻,無吏守。無職掌,惟出入待從備顧問而已”。《通考·職官考八》說:“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爲宰相不除;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及學士,並以寵輔臣之位者;端明殿學士,惟學士之久次者始除。”宰相的進官加職,有一個演變過程,其趨勢是越來越豐厚。《宋史職官志》裏列有宋朝各級官職的俸祿。

唐宋官員有多富?清官包拯年薪千萬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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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資政殿大學士的“工資”是:“料錢、衣賜隨本官。”端明殿學士的“工資”爲:“貼職錢五十貫,米麥二十石,添支米三石,面五石,萬字茶二斤,春、冬綾五匹,絹一十七匹。羅一匹,冬綿五十兩。”因爲王安石的觀文殿大學士是諸學士之首、從二品,他所得也比較豐厚,王安石的養老金是:料錢、衣賜隨本官。衣賜,相當於服裝補貼,是俸祿的一部分;宋神宗改革官制,分別階官和職事官,用階官定俸祿,階官的俸祿稱爲“料錢”。宋代中、上級官員的待遇一般比較優厚,本官月俸給1/3錢,2/3實物。外任地方官還配給職田,自三四十頃至一二頃不等。宋神宗後,一些下臺的或勢將下臺的官員有的還被授予或自請擔任宮觀官、監岳廟等閒官,坐領“祠祿”。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官員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佑年間正式制定“祿令”,宰相、樞密使月俸三百貫,有人據當時每石米價約六七百文到一貫文折算,得出宰相的月薪幾近90000元人民幣。至於林林總總的福利,如祿粟月一百石,春、冬衣共賜綾四十匹、絹六十匹,冬綿一百兩,隨身傔人的衣糧七十人,每月給薪一千二百束,每年給炭一千六百秤、鹽七石。有一種說法認爲,宋朝宰相的官方收入大約至少是明朝宰相——首輔的五倍以上。據此,宋的宰相離任之後也可有着豐裕的生活。如王安石辭官後就閒居“半山園”,追求精雅的山水閒情生活過得輕鬆愜意。

  包拯年薪最高的時候,應該是在臨終前,他既是樞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同時還被封爲東海郡開國侯,官品和爵位之高僅次於當朝宰相,所以這時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資最高的時候。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頭上戴有三頂帽子,即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按宋仁宗嘉佑年間頒佈的公務員薪水法規《嘉佑祿令》,包拯作爲龍圖閣直學士,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還有10匹綾、34匹絹、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

  按《宋史·職官志》,包拯在開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糧,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麥。此外每月還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乾草、1500貫“公使錢”。另外,作爲外任藩府的高級地方官,朝廷劃撥給包拯20頃職田,也就是2000畝耕地,允許他每年收租,並且無需納糧。這2000畝耕地按每畝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進項。再查《嘉佑祿令》,權知開封府事每月還有100貫的添支,每年冬天又發給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

  總計包拯一年的各項收入:20856貫銅錢、2180石大米、180石小麥、10匹綾、34匹絹、2匹羅、100兩綿、15秤木炭、240捆柴禾、480捆乾草。宋真宗熙寧二年,開封米價400文一石,麥價300文一石。宋仁宗嘉佑四年,官定綾價1600文一匹。宋真宗鹹平年間,開封每匹絹最低1200文。宋徽宗宣和年間,每匹羅定價4000文。宋仁宗天聖七年,官府規定每兩綿不得超過85文。宋真宗時某年冬天,官府出售木炭,每秤售價100文。宋仁宗後期,官府收購柴禾,每捆定價50文。宋仁宗寶元二年,開封乾草最低19文一捆。

  以上是史料中出現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數據。利用這組物價數據,我們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總共是21878貫。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按當時400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是相仿的,21878貫銅錢合計1367萬元。 據宋徽宗時淮南轉運使張根說,他掌管淮南20個州,每年上繳中央的財稅有30萬貫,平均一個州繳稅才1.5萬貫。包拯兩萬貫以上的年薪,比人家一個州每年上繳的稅收還要多。這個結論有點兒嚇人。包拯曾當過十年“宅男”

  包拯一生幹過好多工作。最開始做天長知縣,後來做端州知州,再後來做戶部判官,再後來做京東轉運使,再後來做陝西轉運使,再後來做河北轉運使,再後來做三司戶部副使。從三司戶部副使的崗位下來以後,他又回到地方任職,先後在揚州、廬州、池州、江寧等地做第一把手。到晚年,他重新殺回京城,做開封府府尹,做御史中丞,做三司使,做樞密副使。

  從任職時間看,包拯做的最長的官是大理評事,這是他考中進士之後朝廷封的,是個虛銜,沒有實際工作,只拿工資不幹活兒。包拯在這個職位上幹了十年,其實這十年裏麪包拯壓根兒沒上班,一直在安徽老家給父母養老和守孝。換句話說,包拯有過長達十年的“宅男”生涯。班,一直在安徽老家給父母養老和守孝。換句話說,包拯有過長達十年的“宅男”生涯。表面上看這個活計挺不賴,但由於不上班,朝廷至多給他發半俸。所以“宅男”的這十年,是他年薪最低的十年。

  而包拯年薪最高的時候,應該是在臨終前。據他生前好友吳奎給他寫的墓誌銘,包拯臨終前既是樞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同時還被封爲東海郡開國侯,官品和爵位之高僅次於當朝宰相,所以這時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資最高的時候。既然官職不同,薪水就不一樣,那麼給包拯算年薪這件事就變得非常麻煩。所以我們不妨橫切一刀,只取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的這個剖面,來分析一下他可能得到的具體收入。

  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頭上戴有三頂帽子,即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龍圖閣直學士”是從三品,沒有日常工作,一般是皇帝有學術問題或者政治上的重大問題需要諮詢的時候,龍圖閣直學士才站出來說兩句。在北宋前期的官制裏,這種官叫做“侍從官”。“尚書省右司郎中”是從五品,也沒有日常工作,既不用去尚書省上班,也不用負責尚書省的任何事務,它只是朝廷給官員計算工資時的一個依據,所以叫做“寄祿官”。“權知開封府事”是包拯的正式職位,“權”是暫時的意思,“知”是掌管的意思,權知開封府事,就是說你本來有別的官職,但是朝廷現在派你去開封府主抓全局,別的活兒你先放放。在北宋前期,像這種由朝廷指派去做具體工作的官叫做“差遣官”。

  龍圖閣直學士收入

  先說侍從官“龍圖閣直學士”給包拯帶來的收入。按宋仁宗嘉佑年間頒佈的公務員薪水法規《嘉佑祿令》,龍圖閣直學士每月有“料錢”,也就是基本工資;每月還有“添支錢”和“餐錢”,也就是補貼;另外每年春、冬兩季還能領到一些“衣賜”,也就是布匹。其中料錢每月120貫,添支每月15貫,餐錢每月3貫,衣賜每年發兩次,每次發5匹綾、17匹絹、1匹羅、50兩綿。做個小計:包拯作爲龍圖閣直學士,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還有10匹綾、34匹絹、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包拯作爲龍圖閣直學士,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還有10匹綾、34匹絹、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

唐宋官員有多富?清官包拯年薪千萬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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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書省右司郎中收入

  再說寄祿官“尚書省右司郎中”給包拯帶來的收入。《嘉佑祿令》規定,尚書省右司郎中每月有料錢35貫,沒有餐錢和添支,而衣賜也是每年發兩次,每次各發3匹綾、13匹絹、1匹羅、30兩綿。按照《嘉佑祿令》的工資發放原則,如果一個公務員既有寄祿官的官職,又有侍從官的官職,那麼他並不能兼領寄祿官和侍從官的雙份薪水,而是哪份薪水高就領哪份。對包拯來說,他的侍從官薪水明顯比寄祿官薪水要高,所以他只能領到作爲龍圖閣直學士的那份薪水。作個小計:包拯作爲尚書省右司郎中,每年的收入是零。

  權知開封府事收入

  最後看差遣官“權知開封府事”給包拯帶來的收入。按《宋史·職官志》,包拯在開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糧,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麥。此外每月還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乾草、1500貫“公使錢”(朝廷發給包拯的可以由他隨意支配的小金庫)。另外,作爲外任藩府的高級地方官,朝廷劃撥給包拯20頃職田,也就是2000畝耕地,允許他每年收租,並且無需納糧。這2000畝耕地按每畝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進項。再查《嘉佑祿令》,權知開封府事每月還有100貫的添支,每年冬天又發給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

  作個小計:包拯做權知開封府事,每年有19200貫的貨幣收入,還有240捆柴禾、480捆乾草、15稱木炭、180石小麥和2180石大米的實物收入。現在可以合計出包拯一年的各項收入:20856貫銅錢、2180石大米、180石小麥、10匹綾、34匹絹、2匹羅、100兩綿、15秤木炭、240捆柴禾、480捆乾草。

  宋真宗熙寧二年,開封米價400文一石,麥價300文一石。宋仁宗嘉佑四年,官定綾價1600文一匹。宋真宗鹹平年間,開封每匹絹最低1200文。宋徽宗宣和年間,每匹羅定價4000文。宋仁宗天聖七年,政府規定每兩綿不得超過85文。宋真宗時某年冬天,政府出售木炭,每秤售價100文。宋仁宗後期,政府收購柴禾,每捆定價50文。宋仁宗寶元二年,開封乾草最低19文一捆。年薪比一個州的稅收還要多。

  以上是史料中出現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數據。利用這組物價數據,我們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您如果有興趣的話,不妨驗算一下。1022貫實物收入,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總共是21878貫。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當時的21878貫是多少錢呢?如前所述,開封米價400文一石,宋朝一石是66公升,裝米約100斤,按每斤兩塊五估算,能賣250元。所以不嚴格地講,當時400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是相仿的,每文銅錢摺合人民幣0.625元,每貫銅錢則摺合625元,21878貫銅錢自然是1367萬元。

  單按米價換算就得出包拯年薪千萬以上的結論,多少顯得有點兒不靠譜。不過據宋徽宗時淮南轉運使張根說,他掌管淮南20個州,每年上繳中央的財稅有30萬貫,平均一個州繳稅才1.5萬貫。包拯兩萬貫以上的年薪,比人家一個州每年上繳的稅收還要多。這個結論有點兒嚇人。

  宋朝對公務員實行高薪制,這是衆所周知的事情。高級公務員如包拯的高薪竟然這麼高,這卻是大家未必知道的。當您知道包拯曾經年薪上千萬以後,也許會爲自己沒有生在宋朝而遺憾,不然努力考一把進士,然後也做到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一年也拿它一千多萬,可比做什麼都強。但我不這麼想--上邊是富得流油的公務員,下邊是窮得掉渣的老百姓,這樣兩極分化的社會該多麼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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