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南北戰爭中發佈的《宅地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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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戰爭中發佈的《宅地法》內容是什麼?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小編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宅地法,是美國政府於1862年頒佈的土地法。同時也是在美國南北戰爭的第二年,由亞伯拉罕·林肯總統簽署的關於西部土地分配的法令。亦有譯爲“份地法”或“移居法”的。是在南北戰爭期間美國的重要法令之一。

法令規定:

美國南北戰爭中發佈的《宅地法》是什麼?

從1863年1月1日起,凡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或符合入籍規定申請加入美國國籍的外國人,爲了居住和耕種,免費或繳納10美元登記費,即可領得不超過160英畝的西部國有土地作爲份地。耕種5年後,或5年內在宅地上居住滿半年並按每英畝1.25美元繳納費用者,所領取的土地即歸其所有。

1862年5月,林肯簽署了《宅地法》,規定每個美國公民只交納10美元登記費,便能在西部得160英畝土地,連續耕種5年之後就成爲這塊土地的合法主人。

這一措施,從根本上消除了南方奴隸主奪取西部土地的可能性,同時也滿足了廣大農民的迫切要求,大大激發了農民奮勇參戰的積極性。

美國獨立後,聯邦政府對西部土地實行國有化,並決定按地段分塊出售,以增加政府的收入,償還國債和滿足土地投機者的要求。但出售土地單位面積大、價格高,西部移民無力購買,因而展開了長期爭取無償分配土地的鬥爭。

由於南部奴隸主的阻撓,直到內戰前,無償授予移民土地的法案均被參議院否決。南部奴隸主的政治代表退出國會後,林肯政府得以實現共和黨提出的宅地綱領。

此後,國會衆議院和參議院於1862年2月28日和5月6日先後通過了宅地法。5月20日,林肯頒佈此項法令。

美國南北戰爭中發佈的《宅地法》是什麼? 第2張

林肯頒佈的《宅地法》把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推向高潮。該法規定,每個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只需繳納10美元登記費,就能在西部獲得不超過160英畝(約合64.75公頃)的土地。在土地和賞金的誘惑下,白人紛紛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區域展開大肆屠殺。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的將軍謝爾曼甚至留下一句“名言”:“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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